青岛海事法院招聘派遣制司法警察
为更好促进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根据司法责任制改革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司法警察5名(男性4名,女性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青岛海事法院院本部。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爱岗敬业,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75cm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无残疾、纹身、色盲和传染性疾病;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公安院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优先; 6.年龄35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招聘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8日—25日。 2.报名方式 由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采用线上方式进行。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电子版至指定邮箱:个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学籍证明材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2寸近期免冠照片及《报名登记表》。邮箱地址:qdhsfy620@163.com。 (二)资格审查 2024年12月上旬前,我院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后,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合格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 (三)测试及面试 总分100分,测试占60%,面试占4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测试 2.面试 根据测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最终确定体检人选。由本院联系,应聘人员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五)签订聘用合同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分配到用人部门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部门考核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按青岛市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其他面议。 联系部门:青岛海事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532-58589621 2024年11月18日 供稿:政治部 通讯员:刘乙萱 编辑:张超 娄雅灵 审核:牛萌 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twrYiFMnLGz-bSZiwFkb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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