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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医疗辅助人员

来源:青岛站 时间:2024-11-05 作者:青岛站 浏览量:

青岛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青岛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及岗位‍

(一)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团结协作,吃苦耐劳,履职尽责;

(二)与其他任何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

(三)身份证件齐全,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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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统一报名时间:11月5日8:00至11月11日24:00

公司审核时间:11月6日9:00-11月12日12:00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11月11日24:00前,通过电脑端登录青岛人力资源集团招考报名网(链接https://zk.qdcfy.com)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

A、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B、应聘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蓝底证件照。

C、应聘者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D、因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者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E、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考试聘用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532-88910313。

(三)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扫描件(国外和港澳台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网址:www.chsi.com.cn);

5、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6、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社保证明(自参加工作以来);

7、其他能够证明自己专长或本人认为有参考价值的其他证书、论文、材料扫描件。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选用线下形式开展面试,面试时间及成绩通过青岛人力资源集团招考报名网(链接https://zk.qdcfy.com)公布。‍


四、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结束后进行,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个人简历一份;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有工作经历的提供社保证明(自参加工作以来);

6、其他能够证明自己专长或本人认为有参考价值的技能等级证书、论文、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面试成绩作废。‍


五、体检和考察‍

按面试评分结果,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并在青岛人力资源集团招考报名网(链接https://zk.qdcfy.com)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选,视作放弃。

考察分为政审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两项内容,均须考生本人分别开具。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一)政审证明开具:

有工作的考生,政审材料由原单位出具;无业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出具(考察材料要求注明出具该材料的经办部门及办公联系电话,加盖公章并密封)。

(二)无犯罪证明开具: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或者登录相关APP下载(例如:山东省户籍考生可登陆“爱山东”APP下载)。‍



六、公示及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录用结果。最终录用结果通过青岛人力资源集团招考报名网(链接https://zk.qdcfy.com)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存在问题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青岛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将对相关人员正式录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试用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发放试用薪酬。试用期内进行岗前培训及考核,岗前培训考核、试用不合格的、以及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公示期期满后一个月内仍未提交相关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应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本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充录用。补充招录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青岛人力资源集团招考报名网(链接https://zk.qdcfy.com)发布。‍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均通过青岛人力资源集团招考报名网(链接https://zk.qdcfy.com)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发布的信息,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二)青岛市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从未委托或授权其他单位、个人招聘或协助从事本次招聘工作。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简章解释权归青岛市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报名咨询电话:0532-8891031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7:00‍



青岛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4日

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6zDMWbpeOphkoQLH7YsV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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