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路街道2024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的通知》(青西新人社〔2024〕118号)等文件精神,2024 年长江路街道继续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现结合街道实际,就做好 2024 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长江路街道2024年共设城镇公益性岗位47个。
二、岗位要求
(一)岗位属性名称
城镇公益性岗位:社区公共服务岗。
(二)岗位报名条件
1、长江路街道辖区常住人口;
2、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3、女性年满50周岁、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
5、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6、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7、身体能够适应从事的工作;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失信被执行人;
(3)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4)有工商注册信息人员(包括个人创办企业、有工商注册信息人员或在企业有任职的);
(5)有就业登记、灵活就业登记、在用人单位正常投缴社会保险的人员(不包括自谋职业保险);
(6)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
(7)在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担任职务或领取工资报酬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
1、基础性工作: 根据街道、社区工作要求,开展网格化管理服务、环境卫生、垃圾分类指导、城区治理协管、社会治安巡逻、楼院精细化管理、政策法律宣传、家庭婚姻指导、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为民代办服务等公益性事务。
2、阶段性工作: 根据街道、社区工作要求,开展基础排查、各类普查等阶段性专项工作。
3、完成街道、社区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岗位待遇与期限
1、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原则上发放至在岗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2、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
四、退出管理
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一)自然退出
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自然退出: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服务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人员清退
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找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五、上岗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3日9:00-17:00。
(二)报名地点
长江路街道辖区内40个社区居委会。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有效期内的居住证(非青岛市户籍)、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2、《青岛西海岸新区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登记表》及基本情况三份(附3张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五)民主评议
由社区对报名人员进行民主评议,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全面考察,确定初审合格人员。
(六)笔试面试
委托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笔试、面试(方案另行公告),并结合社区对报名人员的民主评议结果,全面考察,确定拟上岗人选。
(七)组织上岗
城镇公益性岗位拟上岗人员报街道复审通过后,在设岗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区有关部门审批备案。终审通过后签订劳务协议,经培训后上岗。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人员上岗工作的全过程,在上岗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报名人员应及时了解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信不畅等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上岗程序的,责任自负。
(三)城乡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设立、非营利性、专门用于协助政府开展公益性事业的岗位,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等文件要求实施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经济补偿等规定。
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
1、社区地址及联系方式
2、青岛西海岸新区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登记表
3、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人基本情况
原文链接:
http://hdqhr.com/zpdetail_57/?id=e5bfb3307ceabc715310811fee82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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